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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汪庆伟
一、知识概述
1、了解基督教的兴起与早期传播;认识法兰克王国的建立、壮大与基督教之间的关系;掌握封君与封臣之间的关系,知道这种关系对西欧社会的影响。
2、了解西欧庄园的组成及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掌握西欧庄园经济的内部管理,知道庄园法庭的功能和作用;知道佃户的生产和生活状况。
3、了解古代印度河流域的早期文明概况;知道古代印度种姓制度的内容、特点及影响;掌握佛教的创立、教义及传播。
4、了解查士丁尼在法制建设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就;掌握《罗马民法大全》的内容及地位;知道拜占庭帝国衰落的原因及灭亡的过程;掌握拜占庭文化的主要代表及对历史的影响。
二、重点知识归纳及讲解
(一)基督教的兴起和法兰克王国
1、基督教的兴起
(1)背景:1世纪时,在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地区,犹太人长期遭受苦难,渴望“救世主”的到来。
(2)教义:(传道者宣传说)“耶稣”就是“救世主”。他教导人们忍受苦难,死后可以升入“天堂”。
(3)传播:4世纪末,罗马皇帝确定基督教为国教,促进了基督教的传播。

基督教是对奉耶稣基督为救世主的各教派统称。公元1世纪,发源于罗马的巴勒斯坦省(今日的以色列、巴勒斯坦和约旦地区)。它建立的根基是耶稣基督的诞生、传道、死亡与复活。基督教主要包括:天主教、新教、东正教三大教派和其他一些较小教派。
基督教信仰以耶稣基督为中心,以圣经为蓝本,核心思想是福音,即上帝耶稣基督的救恩,充分彰显了上帝对全人类和整个宇宙舍己无私的大爱。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2、法兰克王国
(1)背景:西罗马帝国灭亡前后,日耳曼人在西欧建立了许多大小不同的王国,被称为“蛮族王国”。其中最为强大的是481年建立的法兰克王国。
(2)建立者:克洛维。
(3)统治措施
①政治:克洛维皈依了,承认罗马教会在欧洲的重要地位。在他的带动下,整个法兰克王国都信仰了基督教。
②经济:克洛维保留了原来罗马大地主的土地,把原属罗马国有的土地和无主土地赐给教会和部下。
(4)影响:取得了罗马教会、信基督教的高卢罗马人和部下的广泛支持,法兰克王国不断扩张。
3、封君与封臣
(1)背景:8世纪前期,法兰克王国对土地的分封形式进行了改革,要求得到封地的人必须提供兵役服务。这样,赐地的人成为,接受封地的人则为。
(2)内容:
封君:(赐地的人)封君不能任意侵害封臣的荣誉、人身和财产安全;当封臣受到外来攻击时,封君必须提供保护。
封臣:(接受封地的人) 封臣对封君要,在封君需要的时候,无偿地为封君服兵役、提供金钱等。
(3)关系:封君与封臣的关系有着严格的,而且交织在一起,带有一定的。
(4)影响:封臣必须效忠于封君、封君则须保护封臣的观念日益流行开来。11世纪时,这种以土地的封赐为纽带而形成的封建制度在西欧已经普遍存在。
4、查理曼帝国
(1)前期策略
①领土扩张:8世纪,查理成为法兰克王国国王。继位后,他四处征伐。800年前后,法兰克王国成为当时西欧最大的王国。
②发展宗教:查理继续实行鼓励基督教发展的政策,命令每个教区的人民把每年收入的1/10贡献给教会,称为“什一税”。
(2)加冕称帝:的圣诞节,教皇在罗马为查理举行了加冕礼,称查理为“罗马人的皇帝”。因此,查理被称为“”。他统治时期的法兰克王国,史称“”。

查理大帝(公元742—814年),或称为查理曼,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的奠基人。他建立了那囊括西欧大部分地区的庞大查理曼帝国。公元800年,由罗马教皇立奥三世加冕“罗马人的皇帝”。他在行政、司法、军事制度及经济生产等方面都有杰出的建树,并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是他引入了欧洲文明,他被后世尊称为“欧洲之父”。
(3)帝国分裂: 843年,查理曼的三个孙子缔结条约,将帝国一分为三,形成以后德意志、法兰西和意大利三个国家的雏形。
(二)西欧庄园
1、庄园的领主与佃农
(1)庄园兴起:从9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庄园流行开来。大约到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在领主统治下,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经济和政治单位。
(2)内部构成
①居民:庄园的居民均为领主的佃户,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
②土地
直领地 |
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通常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 |
份地 |
领主直领地之外的土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 |
③剥削方式:佃户要义务耕种领主的“直领地”,一般每周要在直属地上劳动3天,领主还向佃户征收其他捐税。
④共用地: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共用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按照规定共同使用。
⑤自由农民: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自由农民的土地权利受到法庭保护。
2、庄园法庭
(1)法庭权力:庄园具有司法权,设有庄园法庭,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佃户如果有在劳役中怠工、不能完成劳役或未按规定缴纳足额的租税等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会受到起诉与处罚。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也都要通过庄园法庭进行审理。
(2)开庭时间、地点:庄园法庭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开庭地点也不固定。
(3)主要作用:庄园法庭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
(4)惩罚方式:惩罚各种违法行为的手段通常是处以罚金,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出席法庭是佃户的义务,没有经过领主允许而无故缺席的佃户,也会被罚款。
(5)审判依据:法庭审判依据习惯法或村法。领主可以凭借法庭奴役佃户,佃户有时也可以利用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庄园法庭既维护了领主的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三)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
1、自由和自治的城市
(1)城市兴起:10世纪起,西欧旧的城市开始复苏,新的城市不断产生。那些以手工业和商业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更快。
(2)争取自由和自治
①背景:由于城市一般坐落在封建领主的领地上,领主对城市居民任意征税,甚至要求居民像佃户一样履行义务。
②方式:为争取城市的自由和自治,常用的手段包括金钱赎买和武力斗争。
(3)自由和自治城市
①时间:13世纪,许多城市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自由与特权,成为自由城市。
②种类
自由城市 |
市民是自由人,享有财产权,领主不得非法剥夺市民的财产,不得向市民任意征税 |
自治城市 |
有权选举市长、市政官员、设立城市法庭 |
③形式:城市从国王或领主手里取得“特许状”。
④影响:国王颁发“特许状”,既削弱了割据势力,又获得城市的拥护。但取得自治的城市不能完全摆脱国王和领主的控制。
2、城市居民的身份
(1)基本居民:手工业者和商人是城市的基本居民,他们一般是从周围农村的农民转变而来的。
(2)手工业者:手工业者主要从事小商品生产,拥有简单的生产资料,自己和家属都参加劳动,靠出卖产品换取其他生活用品以维持生活。家庭既是生产的作坊,也是店铺。
(3)商人:商人专事商业和贸易,通常比手工业者富裕。
(4)历史影响: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工商业的繁荣,市民阶层逐渐形成。城市手工业者和商人不断分化,出现了富裕的大手工业作坊主、商人和银行家等,他们成为早期的资产阶级。
3、大学的兴起
(1)兴起:12世纪,西欧的教育与学术出现了新的气象,大学的兴起被认为是欧洲中世纪教育“最美好的花朵”。
(2)发展
①12世纪,巴黎出现了许多教会学校和教师私人办的学校。巴黎的教师组成教师行会,选举会长管理学校。
②13世纪,巴黎教师行会得到罗马教皇和国王的支持,自治权利得到保证。
(3)权利:大学的自治地位主要体现在免赋税特权、司法特权、教育自主权。
(4)课程
①内容
基础课程:文法、修辞、逻辑、算术、几何、天文和音乐。
专业课程:包括法学、医学和神学等。
②特点:一方面仍受基督教会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四)拜占庭帝国和《查士丁尼法典》
1、查士丁尼及《查士丁尼法典》
(1)东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的版图囊括了希腊以及亚洲西部和非洲北部地区,这些地区有农业比较发达的埃及、叙利亚,有许多大都市和国际贸易港口。因此,东罗马帝国的经济比较活跃,社会比较稳定,进入了一个“黄金时代”。

东罗马帝国即拜占庭帝国(395-1453年),是欧洲最悠久的君主制国家。395年,罗马帝国皇帝狄奥多西一世逝世。临终前,将帝国东西部分与两个儿子继承。
东罗马帝国的都城君士坦丁堡,是在希腊古城拜占庭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帝国共历经12个朝代,93位皇帝。1204年,帝国的首都新罗马(君士坦丁堡)曾被第四次十字军东征攻陷,直到1261年收复。1453年,奥斯曼帝国苏丹穆罕默德二世率军攻入君士坦丁堡(今为伊斯坦布尔),东罗马帝国正式灭亡。
(2)《罗马民法大全》
①目的:稳固帝国的社会秩序、保证皇帝的专制权力。
②措施:查士丁尼组建了一个法典编纂委员会,编制出了《罗马民法大全》。
③内容:从529年起,委员会历时6年,把自2世纪初以来历任罗马皇帝颁布的法令收集在一起,剔除其中相互矛盾的条例,编成《查士丁尼法典》,同时把历代罗马法学家有关法律问题的论文和著作汇编为《法学汇纂》,又编成指导学习法律文献的《法理概要》。后来,查士丁尼又命人将自己执政时期的法令编辑为《新法典》。以上这4部法律文献统称为《罗马民法大全》。
④评价:《罗马民法大全》仍然承认奴隶制,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奴隶的地位;《罗马民法大全》还对财产、买卖、债务、契约关系等作出明确规定;《罗马民法大全》对后世影响深远,被誉为欧洲民法的基础。
2、拜占庭帝国的灭亡
(1)原因
①从7世纪起,阿拉伯人不断攻击拜占庭帝国,占领了帝国的部分地区。
②9世纪以后,拜占庭帝国又面临外部多个军事势力的进攻,帝国版图不断被蚕食,11世纪时仅剩希腊半岛和爱琴海地区的希腊国家。
③西欧封建主组建的十字军,不仅没有给拜占庭以军事援助,反而攻打拜占庭帝国,占领了君士坦丁堡和拜占庭的大部分领土。拜占庭帝国一度灭亡,不久后又复国,但领土大为缩小,国势日渐衰弱。14世纪初,拜占庭帝国受到新崛起的奥斯曼土耳其人的不断进攻。

十字军东征是一系列在罗马天主教教皇的准许下进行的、持续近200年的、有名的宗教性军事行动,由西欧的封建领主和骑士以收复阿拉伯穆斯林入侵占领的土地的名义对地中海东岸国家发动的战争,前后共计八次。十字架是基督教的象征,因此每个参加出征的人胸前和臂上都佩戴“十”字标记,故称“十字军”。
当时原属于罗马天主教圣地的耶路撒冷落入伊斯兰教手中,罗马天主教为了收复失地,便进行多次东征行动。但实际上东征不仅仅限于针对伊斯兰,如第四次十字军东征就是针对信奉东正教的拜占庭帝国。
(2)灭亡: 1453年,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攻破君士坦丁堡,拜占庭帝国最终灭亡。
(3)贡献:拜占庭帝国是一个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它对基督教、希腊罗马的古典文化传统和西亚,北非等地的东方文化因素兼收并蓄,创造出了独具特色的拜占庭文化,在世界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它保存了大量的希腊、罗马古籍,为后来西欧的文艺复兴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