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拓展



蒲松龄及《聊斋志异》

  蒲松龄(1640~1715),清文学家。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世称聊斋先生,山东淄川(今淄博)人。早岁即有文名,深为施闰章、王士稹所重。19岁应童子试,以县、府、道三考皆第一而闻名籍里。补博士弟子员。后屡应省试,皆落第,年七十一岁始成贡生。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几近40年,直至70岁才撤帐归来。

  蒲松龄一生怀才不遇,家境贫困。坎坷的遭遇和长期艰辛的生活使他能够接触底层人民生活,并加深了对当时政治的黑暗、科举制度的腐朽以及社会弊端的认识和了解,为文学创作奠定了基础。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一生心血的结晶,也是他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聊斋”是他的书屋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奇异的故事。《聊斋志异》有短篇小说49l篇。题材大多来自民间和下层知识分子的传说。多数故事通过描写妖狐神鬼来反映现实的社会生活。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此书是“专集之最有名者”;郭沫若为蒲氏故居题联,赞蒲氏著作“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狼》选自《聊斋志异·狼三则》。

  《狼三则》都是写屠户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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