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秋战国时期改革和变法的历史背景
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的大动荡、大变革和大发展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土地私有制的确立,也引起了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引起上层建筑的改革。各诸侯国为了在战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以法家思想为指导,进行了富国强兵的改革。
1、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1)农业生产的发展:表现在生产工具的改进和耕作技术的提高、兴修水利和农田施肥等方面。
铁器和牛耕的出现和推广:西周晚期,铁器开始使用;春秋时期,铁器用于农业生产;战国时期,铁农具的使用范围扩大。铁器时代的到来,标志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显著提高。
牛耕技术开始出现并逐渐推广:牛耕技术只有与铁器的使用相配合,方可发挥出它的功能。耕犁的出现,使耕作效率大大提高。牛耕的运用,是我国农业技术史上农用动力的一次革命。
铁器和牛耕的使用,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为私田的大量开垦和农田水利设施的兴修创造了条件。
(2)手工业的发展:表现在冶铸、纺织、制漆技术的进步等方面。春秋战国时期,冶铸业有了划时代的发展。纺织业也有了较大的发展。战国时的制漆工艺已经采用夹纻技术。
(3)商业日趋活跃:商业发达,各地土特产品相互交流,中原市场繁华,并且出现了繁华的商业中心。
2、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
铁器的应用,牛耕的普及,加之水利、施肥等技术的应用,使这一时期的生产力有了巨大的发展。生产力的进步引起了生产方式的变化,奴隶制集体劳作方式逐渐瓦解,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生产和个体经营为特色的小农经济发展起来。随着私田的开垦和增多,私田主人为了增加收入,开始改变剥削方式。将自己的“私田”分成小块,租给奴隶和破产的平民耕种,向租种者收取地租。为了继续维护自身的利益,一些奴隶主也主动改变剥削方式,实行更适应生产力水平的地租剥削。奴隶制社会的经济基础——井田制走向没落,封建土地私有制确立起来。
3、上层建筑的改革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必然引起政治制度的变革。战国时期,随着封建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兴地主的经济地位不断提高,政治势力也越来越大,并且成为一种强大的政治力量。另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变革,使旧的生产资料占有方式——井田制和与之相适应的奴隶制剥削方式瓦解。随着奴隶制上层建筑基础的崩溃,地主阶级代替奴隶主阶级进行统治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是历史的必然。一些杰出的政治家,顺应时代潮流,推行变法,建立和强化封建专制统治,用中央集权制代替君主与贵族联合专政。
4、改革变法的内在动力
春秋战国时期,群雄角逐,战争频繁。为了富国强兵,各诸侯国纷纷变法。
5、法家学说成为改革变法的思想理论武器
春秋战国时期,激烈的政治斗争和经济繁荣促进了学术思想的空前发展。当时,诸侯割据,不可能推行封建文化专制,各持一说的“士人”可以自由发表见解。儒家、道家、墨家、法家等学派陆续诞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活跃局面。而法家思想顺应了时代的需要,成为变法改革的思想理论武器。法家的代表人物有李悝、吴起、商鞅等。
(二)风起云涌改革和变法
春秋战国时期,各诸候国为适应生产力发展,稳定和巩固统治;并在争霸或兼并战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先后开展了变法运动。这些改革和变法为商鞅变法提供了经验教训。
1、春秋时期的改革
春秋时期,齐国和鲁国等诸侯国通过赋税制度改革,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
齐国管仲改革“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的好坏征收赋税,淡化了公田、私田的界限,实质上承认了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管仲改革调动了土地所有者经营土地的积极性,推动了生产的发展,为齐国的强大奠定了物质基础。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和私田,一律“履亩而税”。这就公开承认了土地私有。赋税制度改革的实质是废除奴隶社会的井田制,承认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
2、战国时期的变法
战国时期,随着封建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地位不断提高,政治势力也越来越大,并成为一种强大的阶级力量。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生产关系变革。井田制和与之相适应的奴隶制剥削方式瓦解,奴隶制经济基础崩溃。同时,各国统治者希望通过变法改革,增强在激烈兼并中的军事力量,实现富国强兵。
李悝在魏国的变法,使魏国在战国诸雄中率先强盛起来。吴起在楚国的变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楚国在兼并战争中屡屡获胜,成为战国中的强国。
(三)秦国面临的历史机遇
秦国地处西陲,比较落后。秦穆公时,秦国步入了强国的行列。秦献公改革为商鞅变法创造了条件。秦孝公时,秦国面临着巨大的历史机遇。秦孝公抓住机遇,重用商鞅进行了改变秦国乃至整个中国历史进程的变法运动。这些机遇包括晋国分裂与力量的大为削弱,中原地区众多士人纷纷游说各国、为秦招览贤能进行变法创造了可能性,秦孝公决心发愤图强、实现富国强兵,商鞅入秦和对秦孝公的辅佐等。
(四)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1、以农求富的经济改革
商鞅变法首先是发展农业生产,增强经济实力。主要措施包括:废井田、开阡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统一度量衡。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工商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还招徕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
(3)统一度量衡
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秦国制造标准的度量衡器,要求全国统一施行。意义在于:①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②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③有利于消除割据势力的影响。④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2、奖励军功、加强集权
商鞅变法的根本目的是在富国的基础上实现强兵,进而在兼并战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奖励军功、加强集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废除“世卿世禄制”;严格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普遍推行县制;“燔诗书而明法令”等。
(1)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
(2)废除“世卿世禄制”,鼓励贵族建立军功
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分之高低的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这也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
(3)严格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统治,规定居民要登记户籍。轻罪用重刑,制定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强化了统治。
(4)普遍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凡三十一县”(也有史书认为是41或36个县)。县设县令、县丞、县尉等官吏。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5)制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所作所为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我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五)商鞅变法的历史评价
1、商鞅变法的积极作用
商鞅变法是秦国政治、经济、军事和思想文化方面的全方位改革,是新兴地主阶级领导的一场政治革命,对秦国以至中国的发展都起了重要作用。
(1)经济上:农业生产发展,实力增强
秦处西戎,地旷人稀。开垦荒地是秦国发展农业生产的特点,商鞅采取措施奖励垦荒;奖励耕织;重农抑商。接着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土地私有制,这一切激发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为秦国的农业生产带来了生机,扩大了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从而为建立中央集权制度和增强军事力量,实现强兵目标打下了基础。
(2)政治上:中央集权制度建设的开始
商鞅变法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能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从此开始。废除分封制,普遍推行县制,县作为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正式建立起来,通过县的政权制度,全国政权、兵权逐渐集中到朝廷,建立了强大的中央集权封建国家。强化基层管理的户籍什伍制和连坐法强化了封建集权力量。
(3)军事上:极大地提高了秦国军队的战斗力
商鞅针对当时兼并战争频繁的特点,颁布了奖励农功的二十等爵制度。官爵晋升与斩敌首级、军功大小成正比。此法的实行,大长秦国杀敌立功之风,极大提高了秦国军队的战斗力。从此,秦国在对外兼并战争中掌握了主动权。
(4)对秦以至中国历史发展进程的影响
商鞅变法使秦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跃成为当时的先进国家,为后来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成了经济繁荣,壮大了国力,为秦国的富国强兵和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总之,商鞅变法使秦国出现了“移风易俗,民以富强,百姓乐用”的新面貌,对以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2、商鞅变法的历史局限
商鞅变法变革了社会生产关系,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历史前进,但也不可避免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变法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和未与旧制度、旧文化、旧习俗彻底划清界限等几个方面。
(1)变法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商鞅制度的刑法非常严苛,如百姓违犯法律规定,在路边倒垃圾,就要被砍去双手,如盗窃牛马都要处以死刑。商鞅推行的法律体现了轻罪重罚的思想,迫使人们遵守规矩,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史书记载,商鞅一次在渭水边处决了七百多人,渭水为之变赤。
(2)变法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连坐法”的推行以及轻罪重罚,征收户赋,劳役沉重与“燔诗书”等法令一起,对全国城乡人民布下了一张严密的监察网。
(3)变法未与旧制度、旧文化、旧习俗彻底划清界限。二十等爵制明确规定按爵位高低占有数额不同的田宅和奴隶,公开承认占有奴隶的合法性,等等。商鞅实行的严刑峻法和文化高压政策,对后来的秦朝也有消极影响。